第(2/3)页 “陛下,韦宝以正三品官阶署理海防总督衙门参政,却统筹全局,名不正言不顺!”这回张维贤不等魏忠贤开口,抢着道。 明朝的总督是有讲究的。 正统六年,1441年正月,明廷用兵麓川,兵部尚书王骥主其事,首次以总督军务入衔。 明朝的总督分专务和地方两种。 专务总督有总督粮储、总督河道、总督漕运等名,各以所辖专务为职,提督军务为辅。 明初常遣尚书、侍郎、都御史等官,至地方安抚军民,或主管兵事,事毕复命,名义或称巡抚,或称镇守。 后以镇守侍郎与巡按御史不相统属,文移往来不便,乃定为都御史巡抚兼提督军务等名称。所辖多重者加总督。 专务总督以所辖专务为职,提督军务为辅。 地方总督多因防边或镇压而设,以所辖地区军务为主。 正统末至景泰初,地方亦多派总督。 这些总督因事而设,事毕即撤。 自成化五年,1469年,两广再设总督后,其职始专,近于定制。 总督之“督”可见,在名义上不是地方官,是中央差遣的“派出”性质,由此可见中央是将地方权力牢牢握在手上的。 地方没有名义上的大员,提督、知县等也皆属于中央官。 总督与巡抚皆为地方军政大员,合称督抚。 但总督权力较巡抚大,巡抚位于总督之下。 地方总督多由部院正官中推选,以尚书、侍郎任者,亦加都察院正官,都御史﹑副都御史﹑佥都御史职衔。 专务总督除部院正官外有寺卿至其位者,加官如尚书、侍郎制。 正德十四年,明武宗自称“总督军务威武大将军总兵官太师镇国公”,遂改总督为总制。 嘉靖三十年,又以“制”字非臣子所用,复名总督,但习惯上仍尊总督为制台。 在明朝政治中,总督举足轻重,入则为朝廷显官,出则为一方军政之首,巡抚、总兵官俱听节制,故时人称“文帅第一重任”。 《明熹宗实录》卷四十二:“天启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,荫总督宣大王国桢子之仲、登莱巡抚袁可立子枢、通政使吴用先子、河南巡抚冯嘉会子映鸾、太常寺卿桂有根子高攀各入监读书。” 总督的作用是,以文臣钳制武臣:协调各省、各镇关系:统一事权,防止各省、各镇互不相属,互相推诿。 体现了中央对地方军事控制权的加强。 总督和巡抚,这两个官职都出现于明朝,但明朝的总督并不是地方行政官员,而是地方发生突发事件以后,朝廷临时派遣的高级官员。 一旦任务结束,这个官职就会被撤销。 在明朝统治时期,只有蓟辽总督、三边总督等几个逐步固定下来。 至于巡抚,在明朝统治的中前期也属于临时性的岗位。 到了明朝的中后期,才逐步成为地方高级官员。 明朝的总督和清朝的总督有本质上的区别,例如清朝的8大总督中,两江总督的管辖区最大,管理了江苏、安徽和江西三个省。 看上去属于封疆大吏,但是与明朝的总督想比,根本算不了什么。 大明的浙直总督胡宗宪,浙就是浙江省,直就是南直隶。 明朝在名义上有两个首都,因此出现了北直隶和南直隶两个直隶地区。 南直隶包括现在的江苏、安徽和上海等地,从表面来看,浙直总督这个官职似乎只能管理江苏、浙江和安徽三个省。 但这仅仅是表面的结束,浙直总督真正的管辖区,在鼎盛时期包括了浙江省、山东省、南直隶、福建省、江西省、广东省和广西省。 也就是说,浙直总督能够管理多达8个省的地盘,简直相当于半个明朝的天下。 为何会出现这样复杂的情况,在明朝统治的中后期,大量的倭寇开始袭扰明朝沿海地区,北至山东省,难到广东、海南等地,都在倭寇的袭击范围之内。 每个省的力量有限,依靠一个省已经无力对抗倭寇的进攻。 在这样的情况下,明朝设立了浙直总督,负责统筹各个省的军队和物资等等。 在浙江地区的倭患严重时期,广西、广东等地的驻军千里迢迢增援。 第(2/3)页